住院须知

病员同志:感谢您选择我们医院检查治疗。

我们将努力为您提供温馨、整洁、安全的环境,现将住院期间的有关注意事项向您告知,希望您与您的家属密切配合。

一、入院须知

1、办好住院手续后到指定病区护士站建立住院病历,病区护土将向您介绍病区环境、医院制度及主管医师、责任护士,医院提供食宿的一般生活用品(包括被服、热水瓶)请您按规定放置,您不必带入过多的物品,重要文件、珠宝、钱款等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严禁把危险品带入病房。

2、住院时需携带的物品:

(1)您的证件与病历资料(社保卡、农保卡、身份证、门诊病历及有关检验报告单)。

(2)您的日常用品:洗漱用品、餐具、换洗的衣物等。

二、住院须知

1、病区护士将根据您的病情安排床位。

2、住院期间请您注意安全

(1)病区内严禁吸烟,不使用电炉等电器。

(2)住院期间请不要擅自离院,若确需离院,须向当班护士联系批准后方可外出。离院后 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3)请您配合我们保持病房整洁卫生,保持地面干燥,不随地吐痰,不要向窗外扔果壳、纸屑、倒污水。病房的设施放置有统一的标准,请不要随意搬动。私人物品放入相应的柜子内。

3、请您遵守医院的作息制度、陪护制度。

4、未经医护人员同意请不要进入诊治场所,不得随意翻阅病历,需了解病情,可与主管医师联系。

5、住院必须交预交款,预交款使用情况,我们将随时与您联系。请您及时支付所需的款项,以免影响您的治疗进程。

6、您的满意是我们的目标,您的健康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如果您在住院期间遇到任何问题,可向病区科主任或护士长提出,也可在科室意见簿留下宝贵意见或书面信函放入意见箱,或请您拨打我院监察室电话:0577-59971526 总

值班电话: 13858778120

Copyright@ 2019 龙港市人民医院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8048905号 浙公网安备 33038302330729号
技术支持:联科科技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