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人民医院疫情期间住院病人探视新规定,请查收!
关于进一步加强病区探视及陪护管理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以及《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10号)》要求,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进一步加强医院探视陪护人员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患者家属需凭“陪护证”进出病区,每位患者允许一位家属陪护,相对固定不得随意调换,危重患者或者特殊的病人根据医嘱适当增加陪护人员。
二、陪护人员请自觉规范佩戴口罩,每天自行测体温做好防护,若有发热请更换陪人。
三、疫情防控期间每床每次仅限1人探视,探视者请自行佩戴口罩来院,并配合体温监测。
四、近期有发热病史、2周内到过疫区或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人不允许探视。
五、最大限度减少家属探视,探视陪护人员须陪护在患者身边,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走动;鼓励亲朋好友利用微信、电话等进行慰问。
龙港市人民医院
2020-2-19